合作交流
关于申报2026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和“一带一路”倡议,深化学校国际科技合作网络布局,提升我校全球科技创新竞争力和学术影响力,学校计划开展2026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年龄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对于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2)项目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1个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参与项目合计不得超过3个。

(3)已有基本科研业务费在研项目或未按要求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可申请。

2.成果要求

重点项目在结题时须至少完成以下成果中的三项,一般项目在结题时须至少完成以下成果中的两项:

(1)与境外合作伙伴联合发表高水平国际期刊论文(至少2篇,其中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与境外合作伙伴联合举办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研讨会(至少1次);

(3)与境外合作伙伴联合举办暑期学校(至少1次);

(4)推动各级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并取得实质性合作成果;

(5)促成学校加入重要国际科技组织;

(6)项目负责人/成员2026年度担任高水平/重要国际期刊主编/副主编;

(7)项目负责人/成员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并被采纳;

(8)与境外合作伙伴联合申请国际专利;

(9)项目负责人/成员赴境外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累计不少于1个月),或邀请境外合作方来校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累计不少于2周);

(10)主导与境外合作方(国外高校、科研机构、国际组织、跨国企业等)签署校级合作意向书/框架合作协议、校级或院级项目合作协议(凡涉外校级或院级协议,须在签署前按照学校涉外协议管理要求经国合部审核后上报);

(11)其他能够体现国际科研合作成效、具有创新价值的成果(如呈报并获得批示的政策咨询报告,发表白皮书、著作等)。申报此类成果需在项目申请书中明确成果形式、验收标准及国际影响力预期,经专家组评审认可后列入资助项目。

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成果报道等),均需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英文为: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和项目编号。

二、资助标准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2类,其中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1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重点项目拟资助5项,一般项目拟资助14项。以上拟资助项目数量可根据实际申报情况与评审结果,经专家组审议后适当调整。

经批准立项的项目,经费由国际合作与交流部负责管理并下达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费根据经费来源按学校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三、项目管理

1.项目资助1年,研究周期:2026年1月至2026年11月。

2.项目研究结束后,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将组织结题验收并对优秀项目进行宣传及推广,验收采取书面报告形式。对于项目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予以延迟结题,随下一年度项目再次参与结题验收;下年度结题仍不合格的,对其立项资格进行终止,并取消其今后2年内基本科研业务费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资格。

四、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组织推荐申报质量高、推广应用性强的项目,并于2026年3月24日前提交《2026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xsjl@xidian.edu.cn,纸质版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至长安校区办公楼317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咨询:李沛奇、胡晓夏 029-81891338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