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信息
关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向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专项资助的通知

各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及博士后人员:

为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指南》,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研究决定,2020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向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专项资助。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从事重大公共卫生与疫情防控领域研究或直接参与新冠肺炎一线救治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资助内容

(一)申请人所报项目属重大公共卫生与疫情防控领域研究的,经专家审定后,给予申请人特别资助,资助标准18万元。有关一级学科包括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生物学等。

(二)申请人为直接参与新冠肺炎一线救治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由设站单位推荐,经专家审定后,给予面上资助。资助标准12万元。

(三)申请项目应为非涉密项目。

(四)专项资助不可重复获得。申请人已获得面上资助或特别资助,专项资助不再给予相同类型的资助。申请人获得专项资助视为获得相应的面上资助或特别资助,在站期间不可再次获得同类资助。

三、申报和评审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专项资助申请书”(附件1),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并于2020年5月10日前交至所在学院。

(二)各学院将材料于2020年5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交至人才招聘科审核,电子版以学院命名发送至rczp@xidian.edu.cn

(三)设站单位审核。设站单位在网上逐级审核申请书,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申请人如是直接参与新冠肺炎一线救治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设站单位需在网上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专项资助推荐表”(附件2),一并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四)评审工作。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召开专家评审会议进行评议,确定专项资助人员。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以下部门

人才招聘科

联系人:乌晶晶

联系电话:029-81891773

附件: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专项资助申请书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专项资助推荐表

人事处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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