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 20 周年总结会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广大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热情,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现结合《陕西省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2020年省级科技特派员申报工作方案》(陕科发〔2020〕7号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鼓励和规范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办法》(西电人〔2020〕3号等文件精神,面向全校开展2020年陕西省科技特派员申报工作。
一、省级科技特派员的职责和认定条件
省级科技特派员分为自然人科技特派员、法人科技特派员和反向科技特派员。自然人科技特派员和法人科技特派员是指由科技管理部门联合其他相关部门按照一定程序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等单位选派,深入基层开展创新创业及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和单位。反向科技特派员是由各市及相关部门推荐面向基层市场主体,开展技术需求征集、科研成果对接,推动创新成果向基层转移转化的工作人员。
(一)科技特派员职责任务
1.自然人科技特派员和法人科技特派员的职责任务
(1)开展技术引进和成果推广,按照市场需求和农民实际需要,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带着农民干,做给农民看,领着农民赚。
(2)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企业技术需求,协助制定技术发展战略,参与企业研发,解决企业生产和新产品研发中的技术问题,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开展产学研合作,促成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创新平台,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3)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通过技术入股、资金入股、技术承包或租赁经营等多种形式,创办、领办、协办企业、合作社、协会、中介机构等,与基层企业和农民建立利益共同体。
(4)开展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活动,根据基层现状、特点以及实际需求,开展政策宣传,进行相关技术培训,培养基层技术骨干。
2.反向科技特派员职责任务
征集基层技术需求,发布技术难题,联系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开展技术需求与科研成果的匹配对接,促进成果在基层落地转化。
(二)科技特派员认定条件
1.自然人科技特派员
身体健康,热心科技创新创业工作,具有到基层开展服务、带动农民致富和企业发展的意愿;具有副高级以上或 5 年以上中级技术职称。有丰富的基层科技服务经验,对地方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条件可适当放宽;至少掌握一门以上专业技术,具有良好的知识传授、信息传播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够运用多种手段、途径传播和推广新技术、新成果。
2.法人科技特派员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和社会团体等单位,自愿从事基层科技服务工作;具有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开发、信息服务及全产业链增值服务的基本条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有开展科技服务的人才队伍;具有良好的行业影响力和社会声誉,无不良记录。
3.反向科技特派员
了解基层产业发展情况和企业生产、研发、产品、市场与技术需求情况,了解全省科技资源分布情况,有丰富的基层科技服务经验。
二、政策支持
1.普通高校等事业单位科技特派员下派开展农村科技公益服务的,在 5 年时间内岗位、编制等均保持不变,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不变,由派出单位发放,其工作业绩作为其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称。对深入农村开展科技创业的,在 5 年时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期满后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择辞职创业或回原单位工作。
2.鼓励科技特派员以资金、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技术服务等形式入股,到基层领办、创办、协办专业合作社及企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通过许可、转让、技术入股等方式支持科技特派员转化科技成果,开展科技创业,保障科技特派员取得合法收益。对反向科技特派员促成科技成果在地方企业转化的项目,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并予优先支持。对反向科技特派员促成的技企合作项目,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予以优先支持。
3.科技特派员在基层服务时间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在基层服务期间从事本专业工作取得的科技成果和业绩,可以作为职称评定、岗位等级晋升等方面的依据。
4.服务基层期间取得的科技成果,在参加科技成果评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科技特派员申报的科研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5.向在基层开展科技扶贫、科技培训等公益性服务的省级科技特派员发放科技特派员服务券,科技特派员可以凭券兑换服务补贴。
6.对扎根基层,长期在基层服务和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特派员及团队、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以及相关组织管理部门等,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申报方式
各类科技特派员的申报采取在线申报方式,可通过陕西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与管理系统网站、陕西省科技特派员 App、陕西省科技特派员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进行申报。陕西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与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xkjtpy.cn,陕西省科技特派员 App 可通过以上网址页面扫描二维码下载或通过安卓应用市场搜索下载,微信公众号注册可通过微信搜索“陕西省科技特派员”公众号点击关注,进入即可注册。
四、认定程序
1.注册。科技特派员采用在线注册申报,在陕西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与管理系统科技特派员注册页面填写相应类型科技特派员推荐表,学校人力资源部师资科(南校区办公楼411室)审核盖章后个人上传提交。
2.审核。推荐单位的归口管理厅局系统管理员对推荐表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通过,否则驳回。
3.认定。研究确定科技特派员名单并联合发出认定通知。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将最终审核通过的名单返回归口管理厅局进行备案。
4.颁发聘书。为认定的科技特派员颁发聘书,聘期 3 年。
5.对接服务。认定的各类科技特派员以独立或组团形式开展服务,通过与地方政府、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签订协议、在线咨询或其他市场化方式开展合作、对接,提供各类科技服务。
五、申报时间
2020 年省级科技特派员申报全程通过网上申报,陕西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与管理系统省级科技特派员开放注册时间截止2020 年 4 月 30 日。
六、推荐单位及联系方式
1.学校师资科:029-81891779
2.陕西省教育厅:杨丹029-88668675,邮箱Kjc_snedu@126.com
3.陕西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
石宏刚029-88895278 15029293207
郑永岗 029-87294249 18966832162
4.陕西省技术支持:高照:18840361370 QQ群:192376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