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26号)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三)2015年1月1日后回国;
(四)在国内每年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并由申报单位出具证明;
(五)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二、资助额度
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审核、推荐,并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评审确定的资助人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资助人选一次性提供资助金30万元。
推荐要求、其他要求详见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http://rst.shaanxi.gov.cn/newstyle/pub_newsshow.asp?id=1015177&chid=100077
三、申报安排
按照文件要求,我校可推荐2人。请各单位汇总申报人员材料后,于2020年4月15日前将附件1材料纸质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895605756@qq.com